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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糾結債務上報報低難操作 報高怕問責

??地方糾結債務上報:報低難操作 報高怕問責

??每經記者 金微

??發重劃區優點貸款全省皆可處理自北京

??1月5日就是地方政府債務甄別的截止日,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仍未上報債務規模。對於這背後的原因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近日瞭解到,目前有的省份還在開會斟酌,有的地方城投公司仍就部分債務歸屬問題與政府討論,有的省份甚至將部分債務打回縣市重新逐筆核對。如有購房問題可咨詢400-606-6969轉211

??地方政府對待債務上報問題為何如此糾結?上海財經大學副教授鄭春榮認為,地方政府一方面想多報,從而擴大債務基數,為未來發債留存空間,同時又對債務規模擴大造成的政績考核減分心存顧忌。

??資料顯示,2014年國務院下達的43號文 (《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》)中,明確將地方債務作為一個硬性指標納入政績考核,明確責任落實,“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任”。

??地方政府陷入糾結

??審計署2013年底發佈的《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》顯示,截至2013年6月底,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約為10.89萬億元,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.67萬億元,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.34萬億元。巨大的債務規模已經讓地方政府苦不堪言。

??而此次地方債清理甄別有兩個來源,一項來自於或有債務,另一項則來自於2013年6月30日後一年半以來新發生的各筆債務。

??此前《經濟參考報》報道,多地城投公司為避免承擔“瞞報”責任,上報兩套債務數據,一套是根據國務院43號文等文件要求梳理而來的,另一套則是真實數據,“兩套數據最大相差30%”。

??某省一政府官員向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現在的情況是省政府對債務規模存在兩難:如果債務盤子做大,那麼未來發債的空間會大,但是這次上報的增量主要是審計署上輪審計以來的新增債務,如果報得太高又會被問責。

??上述官員表示:“債務的數字已經在省政府,最終的結果恐怕還需要研究才能決定。”

??中國現代集團有限公司總裁丁伯康在接受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時說,按理說債務規模應該實事求是地上報,但是由於地方政府領導對政策理解和債務處置的理解上差異較大,所以多報少報態度不一。“少報的多出於怕負債高影響形象,多報的寄希望上面給政策,畢竟總體上平臺多為政府負債,全報也高不到哪去。”丁伯康說,有的省份將債務打回縣市重新逐筆核對,既有多報的,也有少報的,但少報的略多。

??政府和城投博弈

??與地方債務密切相關的地方城投公司目前也面臨著與政府的博弈。

??根據規定,城投公司的或有債務如果甄別為政府債務,則由財政資金負責償還,如果是有擔保責任或有救助責任的債務則由債務人以自身收入償還,正常情況下無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。換句話說,債務的甄別結果決定瞭這部分債務由城投公司還是地方政府來償還。

??西部一傢城投公司負責人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城投公司債務過多過重是全國性問題,如果承擔瞭政府的工作,甄別就應歸為政府債務,如果城投公司是市場化經營,與政府也扯不上關系,“有些債務存在爭議,我們正在向市長匯報,協調解決這部分債務。”

??對城投公司而言,如果自身背負的債務過重,不僅影響債券利率,甚至可能登上債券市場黑名單,這也成為不少城投公司希望減少自身債務訴求的主要原因。澎湖縣申請信貸

??不過,在地方官員看來,城投公司有意將這部分債務推給政府。某地方財政局官員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說:“像原本屬於城投公司的債務,但在甄別清理過程中他們很多推給瞭政府。”

??不過也有負責財務審計的人士認為,這輪債務甄別清理上報,城投公司實際上存在少報的情況,是因為“省壓地方、地方壓城投和平臺”,因此城投公司會壓很多的債務。

??針對城投公司與地方官員的博弈,鄭春榮認為,城投公司過去不受財政管理,過得很好,有些城投公司的項目沒有報備,投資也沒有科學決策。現在償債高峰到來,城投公司要讓財政兜底,財政自然不願意。而且很多城投公司債務都有窟窿,需要馬上還錢。

??記者瞭解到,目前財政部制定的《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暫行辦法》已經進入征求意見階段,這意味著地方債管理開始邁出第二步:將地方債分門別類納入預算管理。

??鄭春榮認為,地方債務成為燙手山芋,也反映瞭地方財政的問題。地方需要有合理的財源,有錢才能形成良性循環。





新聞來源http://dl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5-01-13/09325960578818816399604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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